广告刊登处理纲要
一般社团法人新宿观光振兴协会
主页广告刊登处理纲要
目的
第1条认定这项纲要关于到一般社团法人新宿观光振兴协会(以下说"协会。)管理,经营的主页(以下说协会主页"。)的广告的刊登评定需要的事项。
广告的位置
协会决定第2条广告的位置。
广告的范围
在第3条广告以及那个广告主指定的链接地址网站的内容相当下一个各号的哪一方面的时候,那种广告不刊登。
- 有政治性或者宗教性的东西
- 关于社会问题的宗旨、主张
- 有夸大或者虚伪的害怕的东西
- 有与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相反的害怕的东西
- 第三人称ohibo,中伤或者排斥的东西
- 与和基于关于娱乐行业的限制以及业务的合理化的法律(1948年法律第122号)的娱乐行业以及娱乐行业类似的行业有关
- 有侵害第三人称的著作权,财产权,隐私的害怕的东西
- 与法令,规则相反的东西
- 协会作为另外刊登的广告承认不适当的东西
广告的规格
原则上按照其次做第4条广告的规格
- 大小 : 260像素旁边340*纵向
- 数据形式 : PNG推荐(也JPEG形式或者GIF形式可)
广告刊登申请
第5条
- 认定申请优先接受协会会员。但是在有了超过协会规定的招募范围的申请的时候和抽选做。
- 广告主用广告主的负担根据协会的指出的式样制作广告原稿,必须在协会指定的日期之前提交。
广告的刊登期间
第6条
- 刊登广告的期间,宣判处以原则上每个年度(4月~明年3月),根据希望认定可学分的刊登1个月。
- 刊登广告的开始日,宣判处以原则上刊登该广告的月的第1日。
- 刊登广告的结束日,原则上宣判处以刊登该广告的月的最后一天。
- 关于更新,宣判处以原则自动更新,在不希望更新的时候必须向协会最晚在刊登期间结束日的10日之前提议大致意思。
广告内容的变更
第7条
- 广告主,在改变广告的链接地址的时候,认定从想要改为的日起起算,向协会最晚在7日之前报告。
- 在关于广告的内容,设计判断协会不适合了的时候,能针对广告主要求变更。
广告刊登的取消
第8条协会在相当下一个各号的哪一方面的时候,能撤销广告的刊登。
- 在费用不被在从协会的要求的日起起算,到30日过去的日之前缴纳的时候。
- 在判断协会继续广告刊登的不适当了的时候。
广告刊登费
按照以下的表做第9条广告的刊登费。
刊登期间 |
1个月 |
常规费用 |
10,000日元(税另算) |
协会会员费用 |
8,000日元(税另算) |
- 受到刊登的决定的申请人在协会指定协会根据前期的规定,计算的广告刊登期间份的刊登费用的日期之前总括,必须支付。但是在几个广告刊登期间在年度越过的时候不是那个限度。
- 既納的广告刊登费用原则上不归还。
免责事项
第10条
- 申请人事先必须同意广告的刊登根据以下声明的理由有一定期之间的被停止的情况的。
(1)给协会主页的更新,修改的停止
(2)出自服务器以及通信电路等的点检,故障的停止
- 广告的刊登不能向协会根据前项的理由要一定期之间的出自被停止的的刊登费用的归还,损害的赔偿。
- 认定广告主承担对广告的刊登或者广告非刊登发生的一切责任,关于直接性的想间接地发生的损害,协会也不承担赔偿的责任。
其他的事项
除了用第11条纲要来规定的东西以外,协会对广告刊登特别地规定需要的事项。
这项纲要从2014年6月1日起实施附则。
这项纲要从2015年6月1日起实施附则。
这项纲要从2019年4月1日起实施附则。
这项纲要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附则。